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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個時候,出現了一隻狐狸。
「你好」。狐狸說。
「你好!」小王子很有禮貌地回答。「你是誰呀?你好漂亮……」
「我是狐狸。」狐狸說。
「跟我一起玩好嗎?」小王子對狐狸說。「我好無聊。」
狐狸說:「對不起,我不能跟你一起玩,因為我還沒被馴服。」
「啊!對不起。」小王子說。
想了一會兒後,小王子又問:「『馴服』是什麼意思?」
「這是最常被忽略的一件事。」狐狸回答。「馴服其實就是『建立關係』。」「建立關係?」
狐狸說:「沒錯。對我來說,你只不過是個小孩,和其他成千上萬的小孩沒有兩樣,我不需要你,你也一樣不需要我,我對你而言也只不過是一直狐狸罷了,就跟成千上萬其他的狐狸一模一樣。但是,假如你馴服了我,我們彼此就會互相需要;對我來說,你就是獨一無二的,對你來說,我也將是世界上唯一的……」

荒北靖友不耐煩地種重闔上書本。「麻煩死了,這種含糊不清的書到底有什麼意義啊,完全看不懂啊……這個故事好像是有個飛行員和一個……嗯……某個星球來的小屁孩?幹嘛去了?算了,管他的,閱讀心得什麼的,就和平常一樣隨便交差了事就好了。」

但這些無關緊要的事情其實並沒有占據他的心思太久,畢竟就算試著想些其他的東西,刺痛的手臂還是會將他拉回殘忍的真實世界。

他喝光手中緊擰著的百事可樂,狠狠的踹了飲料販賣機一腳。「該死!全世界都在和我作對是不是!」

落敗的苦澀滋味沒人喜歡,尤其是他,永遠那麼死不服輸的荒北靖友。

就算想忘記,還是永遠都擺脫不了那一天,怔怔的望著成績板上赤裸裸數據的自己。他甚至不必回頭對上昔日戰友如今的訕笑或失望,就知道自己已經全盤皆輸了。甩下棒球套,他終究還是放棄了,放棄了曾經那麼喜歡的東西。炎炎艷夏,分不清是汗還是淚。

他幾乎想不起來在認識福富壽一以前的高一歲月。殘存的回憶約莫只剩下那間自己三天兩頭為了猛灌生啤酒而跑去光顧的居酒屋,還有像是想偷學輟學生抽菸結果因為狠狠嗆到所以放棄的蠢事,以及把老爸的舊摩托車從倉庫拖出來想拿來漫無目地的狂飆。摩托車。只有這件事打死他這輩子也不會忘記,那輛該死的破摩托車就這樣害他就這樣栽了三年的青春。

「是你輸了。」
「……。」可惡他荒北靖友就是被衰神纏身了是吧!摩托車跑的比公路車慢,這比狼狽被趕出出棒球社這種事還要難聽上幾百倍,簡直不能忍。
「你、你給我等著看好了!加入就加入,有什麼大不了的,下次我一定會加倍奉還的!你……」
「……福富寿一。」
「麻煩死了記不起來啦就叫小福好了。」
「……。」

三年嗎……他在心底兀自苦笑了聲。如果真是這樣就好了。

對一個血氣方剛還死要面子的高中男生來說,老實說,屈辱感的確很可怕。但是沒什麼比夾帶一波波快感的屈辱感來的恐怖了。
荒北其實很不習慣這種情慾關係,他連初中時曾經暗戀過的女同學手都沒牽過了為什麼要他和自己某種程度上的勁敵上床!

而且他還是躺在別人身下被壓的!憑什麼啊啊啊—!

「喂小福。」
「嗯?」
「我還以為我們當初只賭了白天的練習時間。」
「是啊。」隨口附和。
「那麼現在已經凌晨兩點半了你可以行行好讓老子睡了嗎?你到底是哪來的力氣四點睡七點爬起來訓練!?」爆氣。
「因為我很強。」
「……。」荒北連想撞床頭櫃一了百了的心都有了。
「不過……」福富頓了一下。「你睡的著就睡吧。」
「混蛋小福………我到底上輩子造了什麼孽才會和你牽扯在一起啊……可惡……嗯……不要碰……」
「要怪就怪你當年騎太慢吧。」他勾起一抹若有似無的笑容。
「自己騎上來。」

……他暗自決定要翹掉明天的集訓在家睡大頭覺了。

日子就這樣一天一天過去。連他自己都驚訝於高中歲月的時光流逝之快,荒北甚至有種這三年加起來都感覺過的比初三那一年還短的錯覺。
是因為他過的太「充實」了嗎……?

他們坐在休息室各自懷抱著不同的心思,時間差不多到了。隱約可以聽見頒獎典禮的廣播女聲要得獎的選手集合頒獎,但所有箱學的大家心情都是一樣的。沒有人高興的起來,尤其是三年級的前輩們,別無選擇,他們抱著這個缺憾就這樣畢業。

「因為如果是你的話肯定做得到的。」說到底,他其實沒有必要這麼難過的,只是一場意外他才會誤打誤撞闖進公路車的世界而已,而他現在也差不多該劃下終點了吧。

但為什麼他的眼淚還是該死的一直流啊,可惡。

他騙不了自己,最後福富轉身離去的時候,沒有要求自己一定要和他走。是一種沒由來的衝動想盡全力追上那個人的腳步,他才選擇跟隨了那個人。
他得任務從頭到尾就只是把屬於箱學的王牌送到終點,而現在這份任務要正式劃下尾聲了。

「喂,走吧,去頒獎典禮了……」不知道是誰用虛弱的聲音淡淡的說了一句。

他開始覺得渾身無力、暈眩、甚至有點想吐。終於要結束了嗎?
我以後是不是再也見不到小福了?

腦袋有點昏沉,他想自己快要吐了,但在因為脫力而意識模糊的時刻,荒北肯定自己的確聽到了那個人的聲音靠在耳邊對他悄聲說著:「謝謝你,荒北。」


他走出休息室,身上還殘存許些那人的體溫。
無論什麼時候他都能夠讓自己的心情平靜下來。

那之後過了很久,他們都沒有再見面。儘管意外在洋南大學遇到了金城,從敵人變成了隊友,以公路車。他深信無論如何自己都還是會繼續騎著,一直騎著。
因為有一天一定可以以這種形式再次和小福見面的,只要一直在同一條路上,他們必再重逢,無論是並肩而行的戰友還是最可敬的敵人。
但至少,他可以自豪的告訴那個人,我比以前更強了。

「再見了!」小王子說。
「再見了。」狐狸說:「我的秘密很簡單;只有用心才看得清楚,重要的東西用眼睛是看不見的。」
小王子重複狐狸的話:「重要的東西用眼睛是看不見的。」
「因為你為你的玫瑰花了那麼多時間,才使你的玫瑰花變的那麼重要……」狐狸喃喃說著。「一般人早就忘記了這個真理,但是你千萬不要忘記,你永遠都要對你所馴服的對象負責,尤其對你的玫瑰花有責任……」

他再次把書打開。

其實全世界都搞錯了,其實馴服的意義不在於讓一匹狼奴化變成一隻被鐵鍊拴住的狗,而是在狼還保有自由之身時,還心甘情願的跟著你走。

「嘿,我們又見面了,小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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